苏建函建管〔2022〕16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擦亮“江苏建造”品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与省统计局、省商务厅共同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江苏省内注册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符合认定办法中认定类别的企业均在认定范围之内。参与申报认定企业须于2022年4月29日前,进入“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频道”(网址:http://www.jstjbb.cn/),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与江苏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一致),选择认定类别并确认后,系统将依据建筑业企业上报的2021年统计年报数据,自动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评价,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初步审核确认后提交。企业无需申报书面资料。
二、入围公示
以《2021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见附件)为依据,我厅将根据企业的年报统计数据,结合认定指标、权数进行综合排名(建筑外经根据企业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排名),确定建筑业总承包综合实力前70名、建筑装饰企业前22名(其中:装饰装修企业12名、幕墙企业10名)、建筑外经企业前20名、建筑安装企业前22名(其中:机电设备安装企业12名,智能化企业4名,通信、电力、消防企业各2名)、基础设施专业企业前26名(其中:市政企业16名,公路、水利企业各4名、地基基础企业2名)、建筑钢结构及其他专业类企业前8名作为认定入围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入围企业弄虚作假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举报、反映。(联系人:伦智慧,025-51868971)。
入围企业认定数据与省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省商务厅外经统计系统数据进行对比,不实数据不予认定。
三、加分核验
入围企业名单公示后,由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对入围企业2021年度获国家和省级技术发明专利,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获得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创新)奖项情况进行核查(联系人:夏亮,025-51868643)。
2021年获得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包括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示范基地、研发基地的审核,以公开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认定期间,企业可登陆“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系统”,查询企业入围情况、分值和认定信息。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伦智慧,025-51868971。
技术支持:李海波,025-83752686。
附件:1. 2021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
2.关于2021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办法修改的情况说明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