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管〔2021〕47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清欠办: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明显好转。但仍存在少数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特别是用工考勤、人员信息录入、总包代发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发放工资数据传输不到位等情况较为突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和隐患。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公布了2021年6月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名单,对1345个项目予以预警通报。经各地实地核查,省厅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线上跟踪督查,被列入预警项目的高淳区城北商务区保障房建设二期东地块工程B区施工等1320个项目已全部于9月底前整改到位,解除预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强化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考勤、设立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核查与通报。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将纳入实名制考勤范围,上述人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未参加考勤、履职情况不到位的人员列入预警整改项目,对拒不整改的个人和企业进行通报,同时作为违法分包、转包线索实施现场核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限制市场准入。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考勤管理,实现“双百”目标,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应录尽录,应考尽考,凡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考勤率100%,人员录入率100%。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市场行为以及实名制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