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辖市造价处(站)、相关单位和造价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身份证2013年1月1日已停止使用,并全面使用第二代身份证。经核查,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系统中,有14584名造价员仍沿用的是第一代身份证号。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主要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23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5〕528号的精神,配合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管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现决定从8月10日起,对造价员管理系统中使用一代身份证的信息进行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一、更新范围
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系统中,基本信息内身份证号码仍沿用第一代身份证号的造价员(包含扫描件已为第二代身份证,但造价员基本信息中身份证号码仍为第一代身份证号码的)。
二、操作流程
1、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含昆山、泰兴、沭阳三县,以下同)可采取网上、短信群发、电话等方式向需要更新身份证号码的造价员或所在单位发布通知,规定网上上传信息时间、受理地点、联系电话。
打开【基本信息】,在备注栏输入二代身份证号,并点击保存钮:
打开【扫描件】,删除一代身份证扫描件,上传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规格符合系统提示要求:
3、造价员更新扫描件后,携造价员资格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指定的受理点核验信息。
4、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接到上传信息后,核验扫描件,将二代身份证号输入需更新名单中(名单见附件),同时在造价员资格证变更栏填写二代身份证号并盖管理机构公章,并按要求将名单反馈给省站,具体时间由省站另行通知。
5、省站汇总名单,更新数据库中身份证号。
三、注意事项
1、属于本次更新范围内的造价员,如正在办理造价员变更、验证、遗失补办、资格报考的,须在申办事宜流程结束后,方可进行扫描件更新,和基本信息中身份证号码变更。也可根据本人要求打回申办事宜,先更新身份证号扫描件,待系统身份证号更新后再提交申办事宜。
2、各级造价管理机构今后在受理造价员申办事宜时,须检查当事人系统中是否是二代身份证号,若仍为一代身份证号,应暂缓受理,待更新后再受理。
3、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员,若在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仍是一代身份证号的,需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管理规定,办理“重要信息变更”,将身份证号更新为第二代证号后,方可办理造价员身份证变更手续。
4、若同一单位中有多名造价员需要更新二代身份证号,提倡工作单位集中办理信息更新。
5、各造价管理机构在发布身份证号更新通知时,不得公布造价员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等敏感信息。
6、造价员身份证号更新后,省造价员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新身份证号,登录密码不变。忘记密码的,可与管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联系恢复初始密码。
7、如造价员的学历、技术职称等辅助信息需要变更的,本人可同时将扫描件更新,后携带证书原件至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由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中修改。
8、由于更新身份证号的造价员面广量大,各造价管理机构应本着方便当事人、保证办事效率和质量的要求,认真完成本项工作。同时,要严防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若因单位资质核验等原因,个别造价员急需办理身份证号更新的,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可与省站信息科李静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25-51868989)。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