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建标〔2014〕162号),为做好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标准培训负责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和国家有关培训工作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在培训过程中如有意见和要求请及时联系,培训结束后,请负责单位将培训情况报我司。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积极支持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010-58933246,传真:010-58933389
附件:201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