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投标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办在多次研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4年10月31日前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05,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70202499@qq.com.
三、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发送邮件给省招标办顾文广。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