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房德刚等75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何明哲等78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祚飞等196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贾俊田等42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梁海宁等39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房德刚等75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何明哲等7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申祚飞等19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贾俊田等4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梁海宁等39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