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全省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苏建函质安〔2014〕32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掌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报送2013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质质函﹝2014﹞31号)的要求,现对全省2013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明确责任部门,全面统计全市范围内的相关情况,认真填写表格(附件1、2、3)并加盖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于2013年6月20日前报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蔡志军,025-51868672、51868644(传真),电子邮箱:26465247@qq.com。
附件:1.2013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3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3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