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取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14】440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我市自2004年起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30号《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南京市住建委宁建基字(2004)662号《关于实行〈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管理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手段的不断引入,原计价手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计价管理工作的要求,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我市自201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取消该手册的所有办理、年审等工作。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