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第七届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总结、推广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扩大交流,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为改进评优工作,提高评选质量,协会组织专家对2010年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做了修订。请按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做好评选工作。
二、组织申报
请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分别向本地区或本部门有关会员单位转发本通知(亦可请企业从“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 下载本通知,网址:http://www.china-epc.com),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应符合《评选办法》的规定条件。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所附证明材料、项目综合论述报告两部分。请用A4纸打印并分册装订。
2、全部申报材料均应编写相对应的目录和页码,便于查找。
3、证明文件及附件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按照规定顺序编排。
4、为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单位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应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中文翻译件。
五、申报程序
1、进入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导航栏“项目评优”的“项目评优申请”,按要求填好申报表,暂存并导出打印网上填报的申报表,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公章。
2、项目申报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提交网上填报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综合论述报告。
3、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组织本企业申报的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
六、要求
1、请申报单位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本单位申报的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
2、请各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于2014年9月15日前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并将初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3、请组织初评有困难的地方、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于2014年7月20日前将本协会接收的申报材料汇总送交总承包分会秘书处。由总承包分会秘书处组织初评和推荐。
七、总承包分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彩亮、曾大鸣
电 话:010-64827416 010-64820655
传 真:010-64827416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可登陆http://www.china-epc.com下载)。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