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4年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4]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武汉丰达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北京金海龙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8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58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北京百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6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北京海湾威尔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申请人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1.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5. 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