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58家建筑业企业在通过2013年资质网上核查后,存在变更注册(调出)建造师后企业自有建造师数量不满足企业主项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于2013年11月29日对上述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在整改期结束后,南京扬子石化喜洋洋科工贸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变更注册(调入)以打印证书为准,初始注册、延期注册以公告为准〕。
现经研究决定,拟撤回南京扬子石化喜洋洋科工贸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7日。上述企业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逾期未反馈意见,将按规定撤回资质。
附件:企业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0一四年一月九日
附件: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