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委)建管处,泰州建工局企管处,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建管处,有关厅局基建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各建筑企业:
现将《建筑业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报表制度》转发你们,望各单位及时将制度通知相关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统计报表制度,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将于1月10日起自动升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已报数据的审核,确保年报数据及时、准确。
附:《建筑业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报表制度》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