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南京市房屋建筑类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宁建管字〔2013〕20 号
各区资质管理部门,有关房屋建筑类企业: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13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附件一)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核查范围:
2013年6月1日(发文批准时间)之前首次取得资质的企业(含施工企业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
二、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区主管部门、各房屋建筑类企业于2013年9月20日前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核查申报,并向市建管处企业管理科提交相关资料。
三、企业申报程序:
1、各企业基本信息已在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各企业须持“企业身份认证锁”在网上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上报。(“企业身份认证锁”领取及“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二)。
2、企业在提交资质核查材料前需将本企业所有的建造师及小管师在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然后做建造师和小管师的身份确认工作:
①各市区企业持本企业所有建造师和小管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企业管理科进行身份确认;
②各区企业持本企业所有建造师和小管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注册地主管部门进行身份确认;
③建造师和小管师身份确认工作可分批次进行,但需在资质核查结束前全部完成。
3、待企业将建造师和小管师身份确认完成后,各区企业向注册地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后由区一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市区企业将资料直接报市建管处企管科。
四、提交资料要求:
各企业需提供资质证书所有副本原件;
本年度已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有效期内信用手册复印件一份。
五、各区主管部门须配置相关设备,以方便服务企业。
以上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和市建管处联系,电话:84632212、84598241 。
附件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13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附件二:《“企业身份认证锁”领取说明》、《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南京市监管处
二0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rar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