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规定》和《南京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12月31日之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岗位证书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本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主要采取面授培训的方式。
(二)本次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见证取样的专业知识二方面内容。
(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所持证书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后,方可延期使用。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建议各单位集中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10日—5月20日。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人员岗位证书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1、房屋建筑类报名点: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解放路38号六楼)
联系人:丁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 84625044、84591952
2、 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和园林类报名点:南京市城建中专(南京市城市建设培训中心)龙蟠路163号
联系人:洪老师、胡老师、郭主任,联系电话:69812665、69812649、69812652
四、继续教育时间及地点
培训、考核初定于2015年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开课前另行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