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结构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苏建标[2014]3号
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核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帮助广大工程技术人员正确理解应用,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技术教育,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定于2014年3月19-20日在南京联合举办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结构两部分的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一)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强条的特点和实施要点。包括编写要求和最近的修改、审查动态。
2、按章节选择性进行条文宣讲,重点是与上一版的比较。
3、专题报告。针对条文内容讲通则与专用规范的关系。强条与全文强制的关系等。
4、介绍典型案例并答疑。
(二)结构设计: 1、强条分类:
(1)分级与设限,如抗震等级、最小配筋率等
(2)规定设计和施工基本构成要素,如构造柱、支撑设置等
(3)规定基本计算参数,如混凝土、钢筋强度设计值等
(4)规定必须的计算环节及内涵,如沉降计算、抗震验算、稳定验算等
(5)规定基本程序,如对勘察的要求、测桩、验槽要求等
2、强条作用与意义
从工程设计的特点、计算的缺陷、概念设计的不完备等方面论述设置强条的必要性及在设计活动中的作用;
3、地基、荷载、混凝土、砌体、抗震规范、高规等常用规范中的强条背景、实施要点及其在审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二、参加对象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2、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核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筑、结构专业技术人员;
3、房地产开发、监理、建筑施工等单位的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等。
三、主讲嘉宾
1.建筑部分 林建平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2.结构部分 周献祥 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四、时间和地点
报名:2013年3月15日12:00前;
报到:2013年3月18日14:00-19:00;
学习:2013年3月19日8:30—3月20日17:00
地点:南京纳尔达斯大酒店(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1890号,025-52159788)
五、学习费用
培训费 4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自理(该酒店标准间 200元/间·天,含早餐。另外,午餐60元/位,晚餐60元/位。三餐均为自助餐)。
六、报名方式及课时认定
1、请参加学习的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于3月15日前传真至省标准站,或登陆江苏建设科技网(http://www.jscst.cn/),进入“会议登记”系统报名。
2、本次学习可作为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师等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选修课时,计20学时。有证书的人员请自带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登记,无证书人员由省标准站出具学时证明。
七、联系人及电话
彭桂文 025-51868142 传真:025-51868165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