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苏南集〔2014〕12号
各公司、分公司、部门、项目部:
根据国务院、江苏省政府关于2014年放假通知等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工作时间的调整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下班时间。
1、上午上班时间为08:30-11:30。
2、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
二、各分公司上下班时间和总公司一并调整,新疆以及各项目部的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上述通知从2014年5月4日起开始执行,请集团各公司、分公司、部门、项目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